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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了 对方全责 当时认 后面不认账了 当时没有报警

交通事故
2024-04-06 18:00:5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当时没有报警,起诉要求赔偿
  • 发生交通事故当时没报警的处理方法如下:
    1、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
    4、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做
    1、马上将启动的车停下来;
    2、将三角警示牌按照规定摆放到正确的位置;
    3、当出现受伤人员时,先观察伤者情况;
    4、然后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
    5、及时报警并通知其他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交通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可以事后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
    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交通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可以事后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处理。无论是肇事者还是受害者,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要沉着冷静处理问题,切莫慌张。保护好现场,多角度拍摄照片留存证据,以等待交管部门查看。
    如果事故轻微无人员伤亡,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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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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