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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拘留多给一点罚款可以吗

行政纠纷
2024-04-03 19:30: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被拘留的处罚金如果是五十元以下,当事人无异议的或者是在偏远地区不便收取的,就可以当场交给公安机关;其他情形下一般是由当事人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四条
    受到罚款处罚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被处罚人对罚款无异议的;
    (二)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五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在水上、旅客列车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或者到站之日起二日内,交至所属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罚款之日起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 一、拘留还用交罚款吗
    1、公民要是违反了行政法规或者是法律的规定的,视情况的严重相关部门会予以行为人拘留或者罚款处理。拘留是分为刑事拘留还有行政拘留的,判决拘留之后是否还要交罚款一般是要看有没有并处罚款。要是当事人被处罚拘留并且处罚金的话,就是不仅要拘留还要罚款,要是没有判处罚款的话,就不需要交,因为主刑和附加刑是可以合并处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
    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拘留期限为37日。
    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20日。
  • 你好 需要警方处理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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