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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他人婚姻,如果起诉的话,需要什么材料

刑事案件
2024-04-03 16:31: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需要聊天记录,录音,照片等等
  • 你好,具体情况我电话和你沟通

  • 1、民事起诉状。
    2、原告的身份证、结婚证、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证据;
    3、孩子的身份证明。
    4、如果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共同债务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
    5、若主张损害赔偿,还需提交另一方存在过错的证据等。
    6、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相关卷宗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证据材料包括:
    1.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比如对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家暴、赌博、吸毒等情形;
    2.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3.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4.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5.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6.要争孩子抚养权的,还得准备自己对孩子成长有利,对方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七十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 【法律分析】
    可以由公民携带民事起诉状直接去法院起诉。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直接起诉。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通常情况下,首先就是需要由公民个人自己提出起诉,此时需要携带的材料就是民事起诉状,之后就是需要将相对应的证据材料予以提交,然后由人民法院来做出一定的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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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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