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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以关系我得个人问题,给我介绍女朋友,在与女方相处后由于感情发展的很快且为了照顾女方的身体,没多久就与女方同居,此后女方怀孕,我为了对女方负责,便向外筹款与女方办了结婚手续,此后女方产下一名男婴。一次小孩以外生病发现小孩血型父母不符,在多次复检血型以及亲子鉴定报告证实小孩与我并没有血缘关系,但确定是母亲与小孩是母女关系。在后面对女方逼问情况下,女方承认小孩是她与我领导的(有录音作为证据),现在我已经向法院对女方提起离婚诉讼。由以上的事情我认为:我领导介绍女方与我相识并结婚是他们设计好的。他们很早以前就存在着情人关系,但女方由于不能到领导的名分,且领导有自己的家庭和社会地位也不会离婚,便设计想为女方找一个名义上的丈夫,以此来遮掩他们长期的通奸关系。我想对领导向法院提出侵害人身权益起诉,但仅仅有女方对我承认是领导的语音录音;以及在亲子鉴定结果出来后,女方与领导的通过电话的电话记录(我不清楚是否可以作为辅助证据),并没有其它的有效证据,我想问问我起诉是是否能够向被告要求做亲子鉴定?若其领导否认且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我又该如何保护我自己的人身权益,并让领导受到法庭的审判?

婚姻家庭
2007-09-11 10:2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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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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