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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有精神疾病问题,他的监护人是我爸爸,爷爷奶奶去世了,留下了房产,他们兄弟姐妹都去公证处公证了,请问能撤销吗?有精神疾病的人能做公证吗

继承
2024-04-03 23:03:02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对于您所提到的有精神疾病的人参与的公证,关键在于该人在进行公证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一个人因为精神疾病不能完全意识自己的行为,那他通常会被认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您好,具有精神病病的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人,他的行为一般是无效的,所以他要监护人帮他行使权利。
  • 您好,兄弟姐妹去公证处做什么类型的公证了,精神病人做能否做公证需要根据要公证的内容来判断。
  • 您好 如果有监护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是可以申请撤销1
  • 遗产公证不可以的 你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
  • 你好,公正处公证了的一般情况无法撤销。
  •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你的
  • 早上好,这个是可以去委托公证的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这个是可以去申请公证的啊
  • 你好,撤销指的是哪些呢
  • 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变更
  • 继承公证书不能解除但能撤销。继承人公证书是符合法定程序设立的,并非协议书,如果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可以向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关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公证书,并且予以公告,公证书自始无效。
    如果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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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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