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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楼住户,厨房下水堵了这事有六年了,一楼没改到之前一年疏通1—2次,一楼改下水管道,一年疏通4—5次,现在堵了,一楼不叫我们疏通,疏通给签协议,楼上住户签字,造成损坏叫我们大家拿钱修理。这种行为我们改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24-04-04 15:46: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各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处理。
  • 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想物业反映。
  • 我家是一楼下水道堵了把我家给淹了属于质量问题且处于保质期内的由开发商处理;超出保修期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反映请求赔偿,由房屋所有人处理;楼上下装修、使用造成的,由楼上下住户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住宅不可以私自改下水管道,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进行报备登记。 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
    法律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五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条所列第
    (一)项、第
    (二)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
    (三)项行为,应当经供暖管理单位批准;第
    (四)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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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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