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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已经有交通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现在车辆左后门被撞凹陷,轮毂有刮花,现在对方报保险,我要求对方更换轮毂,保险公司不同意只喷漆不更换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4-02 22:28: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车祸赔偿,首先要看交警部门是否对此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如果是你的全责,则由你方依法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损失;如果双方均有过错,则由双方根据自身过错大小,按责任比例分担事故损失。
  • 要求对方赔偿。如调解不成,在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打己方的保险公司报案电话,让他们的查勘员来定损,然后修理受损。车辆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己方保险公司给定出的汽车车损数额及其它保险索赔所需相关材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车祸对方全责,对保险公司理赔不满意解决方法如下:
    1、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2、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协商不成可到人民法院起诉保险公司。
    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包括: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员。
    委托代理人应当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参加损害赔偿调解的人员每方不得超过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五条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
    (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口头通知的,应当记入调解记录;
    (四)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一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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