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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现在在洛阳,准备离婚,房子和车是贷款买的,孩子三岁了,房子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过后共同还贷,车贷,现在离婚有我一半吗

婚姻家庭
2024-04-15 15:13:57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如果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男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前的部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购买,只能就还贷部分主张夫妻共同财产
  • 一人一半,我们可以帮您,留个电话详细沟通一下
  • 婚前购买,婚后还贷,有您的份额,但不是一半
  • 您好 我是律师助理 可以为您安排律师答疑
  • 您好可就离婚财产分割事宜进行咨询。
  • 房子和车婚后还贷部分都有你的份额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您好,首付都是婚后支付的吗?
  • 请您具体说明首付是谁付的
  • 您说下您的具体法律问题。
  • 离婚需要分的主要是房产,如果房子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考虑女方有孩子(孩子是你俩的),可以多分给一些。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就没有份额了。
    另外也要看双方的态度和经济实力,可以商量倾向弱者。
  • 如果无法协议离婚,就只能诉讼离婚。
    不管你有没有过错,她都无权要求你净身出户。是不是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最终还要看法院的判决。
    纠正一个观点,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是不是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都是共同财产。
    也没有什么贷款你一直在还或者她一直在还,是大家一起在还。
    所以这套房子至少有你一半产权。
    除非该房产是由你父母出资购买,且只登记了你一个人的名字,视为对己方子女的赠与。
    首付部份是你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份为共同财产。
  • 法律分析: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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