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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到收房时间一直没有弄好阳台护栏玻璃,多次协商催促整改无效,已过约定收房时间180天,想先收房自行修复后向开发商提起索赔。请问在收房前有什么需要做的程序保留追讨权益吗?

房产纠纷
2024-04-03 09:45:3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在收房时,可以向开发商提交一份书面声明,明确表示由于阳台护栏玻璃未按约定完工,您被迫先行收房,并将在收房后自行修复,保留向开发商索赔的权利。
  • 你好,据您所述,需要根据您与对方的约定等综合判断,如有约定的,可以主张对方履行约定,如有纠纷的,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您的权益
  • 你好,这边签订了相关的合同了吗按合同约定的进行
  • 建议收房时通过公证等保留证据,以方便以后诉讼
  • 您好 具体情况需要详情了解M
  • 您好,逾期不交房可以起诉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法律分析:
    1.找当地房管部门或消协投诉,协商索赔;
    2.交房后,拒交物业费管理费或采暖费;(延期交房问题解决后再补交)
    3.协商未果,依法起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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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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