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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号在学校注销后,还能在上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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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5:30:2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户籍被注销以后,学籍还是有效的,但是要根据户籍被注销的实际情况和原因,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后,重新申请申报注册登记户口,之后再向学籍所在地的学校提出申请更改学籍信息。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学籍主管部门核准。
  • 法律分析:学籍被注销了是不能被恢复的。转学须持学生本人迁入本市常住户口登记卡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转学证明。注销学籍将由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并根据要求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
    凡是被注销学籍并已上报教育厅备案和更新电子注册信息的将无法再恢复。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分别在各自网站公布已注册新生学籍信息供学生本人查询,并将网站名称、网址告学生。网上公布的新生学籍信息内容为学校名称、姓名、性别、专业、层次、入学年月。
    学生以本人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码进入网站查询学籍注册情况。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变更有关注册信息,属于姓名、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变更的,须由学生提供合法性证明材料,学校比照考生录取档案严格审核修改,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 注销学籍是意味着学生本人在该学校的学籍号作废。学校的学籍管理科负责学籍管理。每年新生入学时,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注册学生信息。注册成功后,才取得学籍。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第十四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第十五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1个月内办结。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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