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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中确立的“自甘风险”条款,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有重大过失或者故意也不承担责任,具体的组织者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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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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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生的监护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学校需要参照具体情况分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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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由家长作为监护人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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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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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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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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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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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生在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受伤,一般由学校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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