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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在医院插胃管死亡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吗?

医疗纠纷
2024-04-08 15:10:2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专注医疗纠纷,如需帮助可先发送病历给我,免费分析医院责任、评估诉讼风险。
  • 这是一种常规的操作,不应当出现死亡的情况,可以向卫健局控告或者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 医疗损害案件较专业,需看过病历后给你预评估
  • 医院不负有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医院只对有过错的医疗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对病人的人身安全并不负有监护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医院需要承担责任。医院承担的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两方面。
    1、行政责任: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2、民事责任:医疗事故民事责任。医院如果在医疗活动中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未尽到注意义务,违反医疗器械使用相关规定等,医生如果违背注意义务而造成病人人身伤害,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老年人在医院发生意外死亡,陪护人员不能证明自己尽到看护义务的,视为在看护过程中存在过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看护人员对患者住院期间的日常生活安全负有相应的保障义务。
    侵权行为的归责一般是个人担责,或定罪处刑或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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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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