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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顶楼6户人家因为房顶漏水,集体筹资修缮了楼顶,均已提前告知楼下使用太阳能的用户修缮事项及资金(未收到他们的款项),请问修缮房顶以后楼下的太阳能用户还有权在楼顶使用太阳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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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3 09:11:5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具体的约定是,怎么样的呢书面问具体的约定是怎么样的呢?书面文件有吗?
  • 应该可以使用的,因为楼顶是属于大家公用的
  • 您好,您这边描述一下详情的
  • 小区住户在楼顶安装太阳能是合法的。
    楼顶是公用面积,可以合法安装太阳能。
    住宅楼的顶层属共用部位,为住宅楼业主所共有,并且一切业主都要承当相应的维修颐养义务。由于太阳能热水器的装置会招致屋面防水性能以及其它设备遭到一定水平的损坏,因而,这类问题应由相关业主与顶层业主协商,就有关义务义务达成共识后再停止装置。
    太阳能热水器是利用太阳光将水温加热的装置。太阳能热水器分为真空管式太阳能热水器和平板式太阳能热水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提倡农村开发水能资源,建设中、小型水电站,促进农村电气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提倡农村开发水能资源,建设中、小型水电站,促进农村电气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提倡农村开发水能资源,建设中、小型水电站,促进农村电气化。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和其他能源进行农村电源建设,增加农村电力供应。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
    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第五十三条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区设立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 法律分析:其他业主有权利在顶楼放太阳能。楼顶属于公共场所,不是顶楼住户的私有空间。如果物业公司安装的太阳能属于服务全体业主的设施,那么顶楼住户是无权干涉的。如果物业安装的太阳能仅是物业自己使用,则顶楼住户可以通过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制止物业的行为。
    如果没有成立业委会,也可以向社区、街道办事处或房管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法律分析:楼顶太阳能漏水由装太阳能的人负责。要具体根据责任原因分析责任承担主体,如果是太阳能造成其主人承担,如果不是其根本原因造成具体分析;这个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及时委托律师维权。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
    (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
    (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 首先,需要明确楼顶的使用权归属。一般来说,楼顶属于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在修缮楼顶时,所有业主都应该共同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楼下使用太阳能的用户没有出资参与修缮,那么他们在楼顶使用太阳能的权利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其次,需要考虑修缮楼顶是否对楼下太阳能用户的使用造成了影响。如果修缮过程中没有损坏或移动太阳能设备,且修缮后的楼顶仍然满足太阳能设备的使用要求,那么楼下太阳能用户应该仍然有权在楼顶使用太阳能。
    然而,如果修缮楼顶涉及到了太阳能设备的移动或损坏,或者修缮后的楼顶不再适合安装太阳能设备,那么楼下太阳能用户的使用权可能会受到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与楼下太阳能用户进行协商,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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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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