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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公司的法人和第二股东。该公司成立于江苏省常州市。因为我没有这样做,我回到了江西省南昌市,并于2016年10月25日前往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了法人。由于新法人名下有其他公司,我只能变更法人,股份没有变更。但后来发现新法人没有去银行和税务变更,产生了矛盾。16年12月6日,我把股份变更给了新法人的一个姐夫。我原来的法人章和公司的银行网银U盾已经上交,催促多次不变。后来1月6日,新法人把我的私章邮寄回来,说银行和税务都变了。今天11号,我去问之前给我们报的财务,查了税。法人还是我,但是我联系了新法人,已经黑了我很多电话,没接朋友的电话。我现在在南昌。我怀疑那些看到这个IP的人不会回答,在此期间,我也找到了一个新的法人,被忽视了,并说我现在不是公司的人,没有权利要求他们改变,改变也是他们的事。我该怎么办?它会影响我的工作、生活或信用吗?我该怎么办?它会影响我的工作、生活或信用吗?期待您的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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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1:48: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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