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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爷爷1952年工作,当时在重庆工交部(现区经委)担任工业干事。后来他被派到氮肥厂工作,在工厂领工资,直到1979年经工交部批准退休。退休时,行政级别为22级。在社会保障局成立之前,他的养老金一直在氮肥厂领取。社会保障局成立后,他在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银行领取养老金,但此时的养老金远低于社会保障局成立前的养老金(由于近年来工资调整后,养老金应该更高)。我们走访后,政府的回答是,我爷爷被调到氮肥厂,一直在氮肥厂拿工资,所以不能享受国家干部的退休待遇。我爷爷拒绝接受,原因是:1他派工作到氮肥厂,而不是调动,因为没有调动通知,所以他应该享受国家干部的退休待遇。更重要的是,经过我们的调查,我祖父的档案实际上被列为死亡档案!我们不知道我爷爷还活着,为什么档案已经死了,既然已经死了,为什么我爷爷还能拿到一部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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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01: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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