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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八年了,只在最后一年签了劳动合同交了一年的社保,可以要求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4-02 23:12:3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先行协商处理,在协议过程中可以把相关证据固定好,待证据收集好以后,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于社保,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从上班时开始补缴。对于是否支付补偿金问题,如果想为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本人工资,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本人工资,超过半年不足一年也是补偿一个月本人工资。每个案件都有不同的情况,因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是可以要求补偿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不补缴的,
  • 工作八年但只在最后一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员工可以要求补偿
  • 没签合同可以补偿11个月工资,结果是你会被针对,工作就丢了。
  • 你好 月工资大概是多少呢 现在是要主张赔偿吗
  • 你好,可以要求补缴社保,支付经济补偿金。
  • 可要求补交社保,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 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您好,可以向社保部门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规定,你符合下列三种情况,即可以请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一种是,未足额支付工资;第二种是未缴纳过社保,这里的未缴纳社保是指现在单位自始至终一天都没有给您缴纳过社保,第三种是没有提供劳动法要求的劳动环境,保用劳动者。当然除了《合同法》三十八条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签了一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其补偿N。如果没有提前30天通知,就需要补偿N+1。这里的是指N是指,在用人单位工作满n年,支付n个月离职前12个月的月均工资。
    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已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照一个月工资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按如下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公司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应当补交社保;劳动者借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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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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