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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失信人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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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19:56: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什么情况算失信人员
    1、以下情况算失信人员: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4)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5)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6)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记载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什么
    记载和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信息应当包括以下部分:
    1、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2、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3、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4、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5、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6、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 以下情况通常会列入失信人员:
    1、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对于失信人员,严格执行“三限”措施,即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以及在实行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等方面的联合限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 根据法律规定,失信人员是指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消费令的;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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