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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搬走房子一个多月,房东一直不来验收,催他也没验房,新租客也已经前几天搬进去了,最后今天来告诉我东西坏了,让我赔偿

房产纠纷
2024-04-01 13:36: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解除合同,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认为房东已经默认了房屋的状况。yx
  • 你好,根据租赁合同约定起诉房东,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如需帮助可联系律师。
  •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一般情况下,由出租人(房东)维修。房东如果不履行维修义务,房客可以自己先行维修。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房客保留好维修所花费的凭证(如发票等)。事后,房客可以持维修凭证要求房东赔偿。
    房客可以先向其释明法律,与之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赔偿给房客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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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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