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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18年到该公司上班,我现年59岁女职工,公司没交社保,我交城市居民社保,目前公司说我年龄大了,辞退我有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4-01 15:25:58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的解雇理由,或者解雇过程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员工是有权要求赔偿的。在您的情况下,年龄可能并不是一个合法的解雇理由,除非您所在地区的法律或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 您好,公司未交社保可要求补交,无故辞退可要求公司赔偿。
  • 你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了,这个解雇你也不需要赔偿的
  •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
  • 下午好,是可以解决的,一般是没有补偿金的
  • 当然要赔偿给你啊,到附近劳动局投诉
  • 你好!可以主张经济赔偿地点 的
  • 你好,这种你们有签劳务协议吗
  •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

  • 都到了退休年龄哪来的补偿金?没买社保可以去劳动局举报,要是签了二十年合同都没交联系你找律师,法院起诉,补缴社保,再要额外赔偿。
  • 法律分析:需要进行补偿。经济补偿没有年龄限制。虽然劳动者年龄已过60岁,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仍然继续履行合同,若用人单位以后解除劳动合同(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仍然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没有禁止用工单位聘用超过60岁的劳动者,超过60岁依然可以成为劳动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因公司未上社保而提出辞职,是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现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经员工多次催告后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则已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因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因此,因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扩展资料:
    《劳动法》中关于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的具体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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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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