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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存单丢失,光有本人姓名,存单日期,帐号都不记的怎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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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 09:34:3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申请调取,进一步沟通我
  • 不记名式的存单不可以挂失。储户遗失存单、存折或者预留印鉴的印章的,必须立即持本人身份证明,并提供储户的姓名、开户时间、储蓄种类、金额、账号及住址等有关情况,向其开户的储蓄机构书面申请挂失。
    在特殊情况下,储户可以用口头或者函电形式申请挂失,但必须在5天内补办书面申请挂失手续。储蓄机构受理挂失后,必须立即停止支付该储蓄存款;受理挂失前该储蓄存款已被他人支取的,储蓄机构不负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储蓄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存单、存折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记名式的存单、存折可以挂失,不记名式的存单、存折不能挂失。
  • 建议携带身份证到相应银行挂失
  • 法律分析:不需要取消挂失。如果当事人未重新办理身份证的,是可以的继续使用原来的身份证的,如果已经重新补领了,使用新证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要积极引导群众主动上交捡拾到的居民身份证。
    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未办理丢失补领手续的,应当向丢失招领系统输入信息,有联系条件的要通知本人领取丢失证件。
    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核验领证人身份信息,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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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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