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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名旅游发车经理,每次我都少报旅游人数,每一个旅游的30元 少报一个钱就落在自己手里了,这会不会构成挪用公款?

损害赔偿
2024-03-31 14:17: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认定挪用公款行为应注意的问题: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2、考察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属于依法从事公务过程中实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具有三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项是否属于公款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法律分析:挪用公款未遂的认定:
    1、考察行为人是否属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
    2、行为人是否实施了挪用公款行为;
    3、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为从事非法活动性、进行营利活动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性这三种类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你好,可以投诉处理此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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