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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厂有一个车间搬走了有赔偿

损害赔偿
2024-04-04 10:41:00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如果车间的搬迁是出于工厂自身经营的需要,并且没有违反劳动合同中的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工厂无需向员工支付赔偿。然而,如果搬迁导致了员工通勤距离的大幅增加,影响了员工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出行,员工可以与工厂协商解决方案,包括可能的补偿措施。
  • 你好,用人单位办公地址变更的,需要个人员工协商变更事宜,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 单位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如协商不成单位提出解除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上午好,是什么的呢,可以帮助处理赔偿款的
  • 您好,搬走了有赔偿是有什么劳动纠纷吗?
  • 不合理搬迁影响生活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要求公司经济补偿的
  • 您 好,这个要看情况一般没有
  •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的
  • 您好。可以保留证据赔偿的
  • 法律分析:工厂搬迁,员工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经济赔偿标准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厂要搬走,如果工人和用人单位未协商一致,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无法达成协议,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厂里搬迁员工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工厂搬迁,如果未辞退员工的,没有补偿;
    2、如果因搬迁而辞退员工的,则有补偿。员工在工厂工作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拆迁实施中,拆迁人应对承租企业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搬迁距离超过20公里可以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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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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