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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给我看孩子,我可以拒绝给抚养费吗

婚姻家庭
2024-04-01 07:23:3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方不给看孩子你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探视权,但抚养费是需要按照约定给付的,如果你们双方达成协议,双方同意你不支付抚养费也不探视孩子是可以的。
  • 您好,您有权向法院起诉,主张探视权,但需要支付抚养费。
  • 对方不让看孩子不可以拒绝给抚养费。探视权和抚养费是两个独立问题,探视是一种权利,而支付抚养费是一种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后一方拒付抚养费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
    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
    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不可以以此为理由拒付抚养费。因为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法定的权利,不论是否支付抚养费,都有权探视子女。若是对方不配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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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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