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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在医院看病,随便一个小手术都要我5700元

医疗纠纷
2024-03-30 21:25: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被申请人在医院就诊过程中产生医疗费用,通过申查病历资料及出院费用清单,存在一些检查和治疗措施与被鉴定人实际病情相符,或可能存在除其目前病情以外的疾病进行相关检查和用药的治疗措施,部分医学检查、相关辅助及常用耗材用药不符合诊疗技术规范和病情需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这类情况需要向医院申请,医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执行。不过一般来说,医院属于先收费后治疗,除非遇到急性或者重大,怕错过最佳治疗期间的病历,才会先行治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可以到医疗委员会进行投诉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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