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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了一辆车 现在车辆查封状态 强制执行法院说找不到车

刑事案件
2024-03-31 14:10: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需要自己找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
  • 法律分析:法院在审理期间采取的保全措施一般是向车管所送达保全裁定书,查封该车辆的登记手续,被告不能在诉讼、执行期间私自转让、变卖车辆,称为 活封,就是不影响被告正常使用车辆,要执行被查封的车辆,必须查找到车辆的下落,通知执行局查扣、拍卖才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可以继续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一、车辆被强制执行,法院要是找不到车怎么办
    1、车辆被强制执行,法院要是找不到车,法院会对被执行人的车辆采取就地查封的措施。但是由于汽车流动性大,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难以查找汽车。在以往对被执行车辆采取强制执行时,法院往往只是单纯的向车辆管理部门送达查封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这种方式只能起到限制车辆所有人在车辆买卖时的过户登记的作用,而无法对车辆进行实际的控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二、强制执行的流程有哪些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5、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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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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