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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律师 我想问一下 去申请了离婚 签订了离婚协议 一个月冷静期还可以改吗

婚姻家庭
2024-03-31 19:07: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不想离婚了,一个月冷静 期到了,不办理离婚手续即可。
  • 您好离婚问题可以帮你
  • 法律分析:《民法典》生效实施后,因为增加离婚冷静期制度,因此,协议离婚的程序更改为: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一份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
    (2)申请受理。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满了,自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去申请领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冷静期协议不可以更改。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法律分析:离婚冷静期可以更改离婚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离婚冷静期内,双方婚姻关系并未解除,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可以对离婚协议书进行修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您好,冷静期内双方都可以撤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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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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