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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司机多收取费用以及绕路行为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4-03-30 14:30:5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出租车绕路以收取的票价为限承担赔偿责任。出租车驾驶员在营运中不得无故拒绝租乘或未经乘客同意合载、绕道行驶。违者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500元到1000元罚款。
  • 出租车绕路的,对于绕路的行为,乘客可以当场提出,要求减少车费。如果是到达目的地之后才发现的,对于绕路所多出的费用,当事人可以拒绝支付。如果已经支付了的,可以向出租公司进行投诉。法律依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
    (六)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七)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八)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 出租车若有绕路行为,则应当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此为国务院出台的《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中的明文规定。法律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六)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八)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九)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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