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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私自给地上公共车位上锁合法吗

房产纠纷
2024-03-30 12:43: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合法的。
  • 法律分析:物业没有权利锁车。物业公司锁车的行为相当于变相扣押车辆,业主的私家车完全属于业主个人私有,其支配使用、收益等权限,均系业主个人所有,物业公司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权利留置、扣押业主车辆。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 法律分析:物业没有权利锁车。物业公司锁车的行为相当于变相扣押车辆,业主的私家车完全属于业主个人私有,其支配使用、收益等权限,均系业主个人所有,物业公司不是执法部门,没有权利留置、扣押业主车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 小区物业私自锁车业主可以报警。报警是为了警察到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如果是民事纠纷,警察可以做调解,但是不能强行要求物业开锁。如果物业涉及犯罪或者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警察才有相应的职权,主要看物业是为什么锁车,如果物业侵犯了车主的权益,车主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业主享有什么权利
    1、依法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权利;
    2、依法合理使用房屋建筑共用设施、共同部位和本物业内公用设施和公共场所的权利;
    3、有权按有关规定进行室内装饰装修;
    4、有权自己或聘请他人对物业自用部位的各种管道、电线、水箱以及其他设施进行合法修缮,但法规政策规定必须由专业部门或机构施工的除外;
    5、有权根据房屋建筑共同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状况,建议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组织修缮。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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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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