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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居3年,男的提出分开,并且让我退给他3年内所有的费用

婚姻家庭
2024-04-01 08:57: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胡说八道,不用理他完事。
  • 法律分析: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索要分手费是违反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的,法律只对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同居后分手,不管时间多长,索要赔偿的话,是找不到法律依据的。法律只支持婚姻解体的财产分割,非婚关系是得不到支持的。除非分手后他侵占了本来属于你的财产。
    可以要求对方从道德上给予你一定的补偿,但这仅限于道德方面的行为,他民如果不愿意,也没有办法强求。
    只能通过沟通去要求了。
  • 你好,可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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