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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了 怀孕了 男方不负责我可以告他强奸吗,以为是分手后一起进的酒店但是是他强迫我发生关系的 指甲都被他弄断了 现在手都是受伤的痕迹

刑事案件
2024-03-30 07:51:3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未婚怀孕可以告男方强奸罪,但是这个有严格的认定标准。一般来说,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
    如果双方分手,对于怀孕的女方,男方应该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 这个是可以报警的,建议尽快报警,搜集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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