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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虚开发票情况说明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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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34: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票据效力的认定是:
    1、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的盖章无效;
    2、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和数码的同时记载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第八条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第十二条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第八条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第十二条
    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
  • 您好!关于接受虚开发票的情况说明怎么写的问题,这种说明的写法一般是将取得发票的过程写清楚就行,没有什么特别要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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