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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未成年人,想去医院做处修手术 但是父母跟我不在一个城市,我现在已经自己上班生活了 ,手术可以自己签字吗

婚姻家庭
2024-03-30 09:45: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手术治疗建议去正规医院,根据医院规章流程处理。
  • 法律分析:一般未成年不可以手术签字。理由如下:
    1、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签字是无效的。但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人,可以视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就可以进行手术签字。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 进行手术之前,可以由患者自己签字。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一般未成年不可以手术签字。理由如下:
    1、未成年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签字是无效的。但是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自己生活来源的人,可以视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就可以进行手术签字。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法律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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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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