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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辱骂学生学生要上厕所不给

人格尊严
2024-03-29 22:25: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老师当众羞辱学生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学生的名誉权是违法的,如果老师的羞辱行为情节比较轻,可以由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协调解决,如果该羞辱行为造成了较严重的后果或者未协调成功,学生或者其监护人可以依法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老师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做好保育、教育工作,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实施启蒙教育,促进幼儿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 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打手心属于体罚行为,因此老师辱骂学生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学校应当保障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开除、变相开除未成年学生。
    学校应当对尚未完成义务教育的辍学未成年学生进行登记并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
  • 法律分析:首先,老师辱骂学生,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了,这个可以向家长,老师求助,或者向教育局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应当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
    (三)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
    (四)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五)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六)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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