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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杭州,社保已经连续缴纳五个月了,第六个月的社保已经申报了,但是公司未缴纳,这样算连续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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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10:55: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这边描述是不属于的
  • 如果有断脚的情况的话,不算
  • 你好 这个问题可以解决的
  • 根据字面意思理解即可,连续缴纳就是指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段是连续的,也就是说在缴纳社保的过程中是一直持续的,中间没有断缴纳的情况,如果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社保断交了,可以向其索要相关赔偿。
    扩展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缴纳社保都是按月或按年缴纳,翻年了就不能补交,只可继续往前缴纳。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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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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