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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卡被冻结怎么解除

债权债务
2024-03-30 17:11:34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当您的招商银行卡被冻结时,首先需要了解冻结的原因,然后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解冻措施。保持与银行的及时沟通,并耐心等候解冻进展,同时加强银行卡的安全防范意识,有助于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 用户可以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前往就近银行网点办理解除冻结手续
  • 你好,可以询问银行冻结原因,依法申请解冻。
  • 你好!可以找工作人员处理的
  • 你的问题很普遍,具体沟通下
  • 您 好,可以申请解冻 处理
  • 法律分析:这个需要履行资金的责任之后解封的。如何解除银行卡冻结:
    1、解除冻结需要去银行卡【开户时】所在的银行营业厅去办理手续。
    2、需要携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当然了如果是银行卡丢失后挂失补办那就只要拿身份证去就可以了,注意必须是本人去,这个不能别人替你办理的。
    3、具体如果解除冻结只要你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然后按照规定的要求去做就可以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邮件、电报或者冻结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予以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 银行卡被司法冻结是因为银行对银行卡进行了“止付”操作,一般情况下是很难解除冻结的也不会轻易进行划拨,除非导致司法冻结的案件得到处理,所有的案件都要走相应的办案程序,先冻结,然后查明各个账户名下的余额,然后再走程序,通过审批之后就会划扣里面的钱了,总需要一个流程的,需要时间。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 法律分析:首先,解除冻结的银行卡需要去银行卡开户时所在的银行营业厅去办理手续,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由本人自己去,别人不能帮你办理。其次,具体解除冻结的要求步奏只需要向银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按照银行相关人员的要求去做就可以进行解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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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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