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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残疾子女能办个税减免吗

劳动纠纷
2024-03-29 15:59:1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家里有残疾人一般不能抵扣税,但残疾人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家人残疾没有就业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就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1、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社会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2、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即征即退。
    3、对安置残疾人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4、对残疾人个人取得的劳动所得,按照省(不含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减征幅度和期限减征个人所得税
    5、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6、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大病医疗等情形下,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的减免政策包括: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大病医疗等情形下,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2022年残疾人个税减免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残疾人所得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证营业税。残疾人的保险赔款、抚恤金、救济金等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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