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2岁,身体非常好。因坐公交车,司机启动车过猛造成摔伤腿、额受伤等,流了很多血,缝了四针,拆线后留下疤痕(破相)。怎么向公司索赔呢?请予解答,谢谢!另通过120急救送入医院的 有免费咨询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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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您遭遇的公交车事故导致的伤害,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向公交公司索赔:
1. **留存证据**:
- **现场证据**:如果有条件,事故发生后应尽可能拍摄现场照片,包括车内状况、地面湿滑或障碍物等情况,以及您的伤口和破损衣物等。
- **医疗记录**:保留所有医疗文件,包括急诊病历、诊断报告、手术记录、用药清单、医疗费用发票、康复计划等。
- **警方报告**:如果当时报警,获取警方出具的事故报告或接警记录。
- **目击者证词**:收集同行乘客或目击者的联系方式,他们可能愿意提供书面或口头证词,证明事故情况。
- **监控录像**:请求公交公司提供事发时车内或站台的监控录像,作为证明司机操作不当的证据。
2. **报警及报案**:
- **报警**:如果当时未报警,应尽快向当地交警部门报警,描述事故经过,请求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责任认定书。这将有助于确定公交司机是否存在过失。
- **向公交公司报案**:告知公交公司您在乘坐其运营的公交车时受伤的具体情况,要求公司启动内部调查并记录您的投诉。
3. **伤情鉴定**:
- **伤残等级鉴定**:如果伤势严重或留下了永久性疤痕,考虑进行伤残等级鉴定。这将影响到残疾赔偿金的计算。鉴定应在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 **美容修复评估**:针对面部疤痕影响美观的情况,可咨询专业医生评估美容修复的可能性及预计费用,作为后续索赔的依据。
4. **索赔准备**:
- **赔偿项目**: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能的索赔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 医疗费(包括急救、诊疗、手术、药品、康复等费用)
- 误工费(如您仍有工作收入,需提供工资证明等)
- 护理费(如有必要,需提供护理人员及费用证明)
-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营养费
- 交通费(就医往返产生的合理交通费用)
- 后续治疗费(如医生建议的后续复查、药物治疗等费用)
- 伤残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鉴定结果计算)
- 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到面部疤痕对个人形象的影响)
- **索赔金额计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结合当地标准和您的实际损失,计算具体的索赔金额。
5. **协商索赔**:
- **提出索赔函**:整理所有证据材料和索赔明细,撰写正式的索赔函,发送给公交公司,明确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 **与公交公司协商**:等待公交公司回复,安排时间与其代表进行面对面或电话谈判,阐述您的诉求和依据,争取达成赔偿协议。
6. **法律途径**:
- **调解**:如果公交公司不愿协商或提出的赔偿方案无法接受,可以申请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或通过消费者协会等第三方组织协助调解。
- **诉讼**:调解无效时,可聘请律师准备起诉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公交公司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公交公司赔偿您的损失。
关于免费咨询:
- **法律援助**:如果您经济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甚至可能获得免费代理诉讼的服务。
- **公益热线**:一些地方设有消费者权益保护热线、老年人权益保护热线等公益服务热线,您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赔偿事宜。
- **社区资源**:部分社区设有法律咨询服务点,可以免费解答基本的法律问题。
请注意,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域、法律法规变动及个案细节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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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确保您的安全和健康是最重要的。在事故发生后,您已经通过120急救送入医院,接受了必要的治疗。全国120急救车虽然并非完全免费,但其服务对于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因此请确保在需要时及时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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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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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为具体案情需要具体分析,需进一步与您沟通,本所具备该类型案件丰富的处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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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事发当时报警应报警处理。事后可索赔医疗费等,关于破相需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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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所可以咨询民事、刑事等,你可以把你的情况详细给我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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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麻烦说一下情况,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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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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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现在你的咨询诉求是什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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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我们律师帮助调查起诉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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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是咨询交通事故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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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受伤的,可以要求司机赔偿这些费用: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
《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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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因延误治疗产生了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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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由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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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