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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人前些天遭遇车祸死亡了,现在赔偿的问题需要咨询,我不是已经付过费了吗

交通事故
2024-03-29 12:57:2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丧葬费、交通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费生活费等。
  •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事故后果、保险合同、死者个人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
  • 认定书责任,对方保险情况
  • 对车祸中死亡受害人的补偿款不属于遗产的范畴,因其所赔偿的对象为受害人的近亲属。《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车祸撞死人赔偿金怎么算
    1、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有被扶养人的,还应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13年计算总额。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醉驾撞死人的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法律分析:在发生车祸死亡之后想要获得赔偿,要按照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赔偿标准的计算:第一,丧葬费。这个费用一般情况之下都是比较固定的,但是不排除会遇到一些特殊的情况;第二,死亡赔偿金。
    这个要看车祸受害人当时的年龄有多大,然后才能够具体算出一个赔偿的数目出来;第三,精神损害赔偿金(根据事故责任);第四,扶养费(生前实际扶养的情况决定);第五,事故处理人员误工费;第六,交通费。
    该费用应按实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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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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