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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要搬厂!劳动合同上写着变更工作地点员工需服从

劳动纠纷
2024-03-29 10:44:39
共有14位律师解答
  • 如果公司确实出于经营需要而搬厂且未超出东莞行政区域的,一般情况下员工应予服从。
  • 无效条款,这属于单位的内部约定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拒绝。
  • 你好,请问具体是什么情况?如需帮助可联系本律师。
  • 你好,公司要搬厂可以不去,搬离的位置有多远
  • 要看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和公司搬迁到哪里
  • 动合同上写着变更工作地点员工需H
  • 你好,公司搬迁地址是否跨市?
  • 您 好,是跨市还是跨镇搬迁
  • 这种情况很难主张经济补偿金
  • 可以拒绝的,强制要求不合理
  • 你好 可以帮你争取合法权益
  • 一般来说是不符合规定的。
    工厂搬迁,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不提前通知需要负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工厂搬迁,如果新地址是劳动合同约定的范围,且在当初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公司予以了事先告知,劳动者应当服从。
    反之,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所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愿意去的变更劳动合同,到新地址继续履行合同;不愿意去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并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工厂搬迁,工作地点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依此要求经济补偿金。单位强制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可以要求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规定工作地点系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一,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当对具体的工作地点作出约定。工作地点变更,意味着劳动合同变更,劳动者可以不同意。
  • 法律分析:变更工作地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平等协商。有些公司发生搬迁不与员工协商,直接要求员工到新的办公地址去上班,这明显是不符合情理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五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 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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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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