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现在在一个公司里担任监事,并持有百分之十的股份,现在我退出公司了,股份也转了。现在公司登记我还是监事.股东,我现在不想与这个公司有瓜葛了,问公司,公司一直在拖,不给取消,这种情况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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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之后需要到工商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更改的
追问:公司在温州,注册地在西安,我自己能在网上更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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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取消走以下流程: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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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取消走以下流程:
1、股东依法转让股权,将股权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或第三人;
2、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3、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并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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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取消走以下流程:
1、转让双方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受让方不属于公司股东的,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2、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3、公司依法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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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