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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房子是集体的,门口有一块12.5平米的地,也是集体的。这笔钱打到了个人账户上(镇政府的相关人员让我打到这个个人账户),这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应该怎么要回这笔钱?

债权债务
2024-03-30 09:01: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买卖合同,房子、空地过户给你,支付款项为法定义务,政府有授权委托他人收取款项的权利
  • 法律分析: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并且与对方协商后,对方拒绝还钱,就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按不当得利进行诉讼。这时需要注意的是,需要有打款凭条或者其他打款证明作为证据。协商无果后,首先报案,借助警察的权利来银行查询对方的开户行,然后和对方当地的110联系,让110和开户行联系,因为银行需要保护客户的信息,不可能随便给你透露客户的信息,所以得借助当地110的权利。
    有了联系到户主的联络信息后,把钱追回来的机会就会更大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法律分析:可以找回的。
    1、在法律上,这类情况其实是属于不当得利。
    2、 如果是陌生人,因为银行或网络交易平台不会透露收款账号户主的信息, 这时可以申请公安部门协调,由于不涉及犯罪,公安机关对公民因个人失误转账出错一 般不予立案侦查。
    但公安机关可以出具证明,以便于查询银行信息和依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在确实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要尽快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诉讼期内及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以保证款项不被转移,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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