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被侵犯了,应该首先自行制止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另外,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侵权人不承担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