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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张家界桑植县农村老房子快要不能住人了!但是修房子新搞的山地县林业局不批准说是红线!除了老宅基地都是红线那老百姓怎么办!老宅基地没有路怎么修房子

征地拆迁
2024-03-30 14:04:3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面对这类问题,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商,并寻求专业帮助和村民支持,共同寻找合适的解决方案。
  • 你好,可以把实际情况向上级部门反映
  •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你的
  • 您好 找当地的政府部门申诉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您好,需要办理审批手续
  • 老宅基地能翻新盖房子。
    宅基地翻建新房具体流程如下:
    1、村民申请原址改建或扩建房屋的,需提供原宅基地使用权证明;
    2、携带相关证明向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复查初审;
    3、村委会报用地乡政府审核;
    4、再报县级城乡规划部门审批;
    5、对符合规定的,审批下来之后即可翻盖新房。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
    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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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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