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老家是安徽的,在杭州上班,交保险,可以在杭州离婚吗

婚姻家庭
2024-03-28 17:41:3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方起诉离婚的,一般在另一方户籍所在地(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存在特殊情况,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离婚,但是不能在其他地方起诉离婚。
    如果是起诉离婚,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被告在住所地以外的实际居住地居住满一年,可以实际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夫妻一方在异地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家庭 565
我要起诉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
婚姻家庭 503
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离婚诉讼程序 768
起诉离婚需要去哪里的法院起诉
应该在哪法院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 583
应该在哪法院起诉离婚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65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4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6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22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6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9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