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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斗殴,最后报警,受伤的那位住院了,对方未成年,监护人在警察局,让私了,从头到尾也没让我们查看监控,最后让我跟另外一个参与斗殴的人一起赔偿,我这边两个人,他动手我没动手,却要求我赔偿,最后答应私了,可是后面越想越气,给了一部分,后面的不想给了,对方说要起诉,我应该怎么做

损害赔偿
2024-03-28 17:17:45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的方式来要求对方来进行一定的赔偿的,如果说对方坚决不予赔偿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进行一定的赔偿。因为打架斗殴导致相关人员受到一定的伤害,那么对于伤害所造成的损失,进行一定的赔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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