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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3年10月19入职的 合同是3年期限,24年3月28日领导找我谈话,说由于公司经济困难,让我从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我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与补偿? 还有要是公司提前30天通知了 我又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劳动纠纷
2024-03-28 17:13:0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有没有和公司协商啊,您这边怎么说
  •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的,可以要赔偿金。
  • 请问公司有书面通知吗
  • 法律分析: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律分析:劳动关系赔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请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
    第五百九十二条 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
  • 根据员工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公司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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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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