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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人借了我的钱不还,我要到法院告他,可是没有他的身份证号码没有办法立案

债权债务
2024-03-29 10:42:52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个情况可以委托律师办事,律师可到相关部门调取对方身份证信息
  • 你好,有他的姓名,手机号码,或则微信吗?可以先去调取他的身份信息
  • 你好,这个律师可以代为查询
  • 你好,对方欠了你多少钱。
  • 你好正在查看你的问题
  • 别人借钱不还,当事人要起诉的,应当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且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欠钱不还联系不到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去法院起诉。即使找不到欠钱的人,但是债权人能明确提供此人的准确信息,姓名、户籍等相关资料,仍然是可以在法院立案起诉的。法院公告送达,缺席审判。上诉期过后,原告可以根据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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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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