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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和伤残赔偿有冲突吗

劳动纠纷
2024-03-28 14:57: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依据造成的损失和损害而定,而营养费是经常需要赔偿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 法律分析: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 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审判实践中,参照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酌定。由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经济还不发达,生活水平还高,且营养费的标准不如其他的赔偿项目标准具体,营养费的给付一般不宜过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
    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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