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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家老人去世了 土地确权没确上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4-03-28 10:31: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老人视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
    2、如果是家庭承包土地,在没有到承包期限前提,可以有家庭其他成员,办理继承,继续承包使用土地。
    土地确权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确权纠纷处理程序如下: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 一、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
    1、老人去世土地确权归谁,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老人视单独的承包土地,村委会可以收回的;
    (2)如果是家庭承包土地,在没有到承包期限前提,可以有家庭其他成员,办理继承,继续承包使用土地。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条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第六条
    农村土地承包,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土地确权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确权纠纷处理程序如下:
    1、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乡级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双方当事人出示举证的材料和依据;
    3、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取证;
    4、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作书面调解书;
    5、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或者双方反悔的,土地管理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错处处理决定。
  • 老人去世土地确权根据以下情形决定归谁:
    1、如果土地由老人一个人进行承包的老人去世后由村委会进行回收;
    2、地确权是属于老人的家庭承包的土地,只要土地确权的期限没有到,就可以由家庭其它成员继承。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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