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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地已开荒种植20年以上所有权规开荒者吗?

征地拆迁
2024-03-28 02:42: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按现行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即使使用了(占用了)20年也只是使用权,而具是有期限限定的使用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法律分析:开垦荒地使用权归开垦者所有,所有权属于集体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 第二十一条 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续使用不满二十年,或者虽满二十年但在二十年期满之前所有者曾向现使用者或有关部门提出归还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土地所有权。
  • 法律分析:归开荒者使用,但不具备所有权,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荒地在被开发后,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来确权,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确权也需要基于实际情况而定,特别是对于相关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关系和认定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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